亳州市房产局整治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
为切实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,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,规范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,亳州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力度。
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。及时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《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》,要求公积金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及受托银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,优化办理流程,压缩审批时限,提高工作效率;通过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新闻媒体,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、审批要件等,
加大宣传力度,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,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,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。
二是加大督查暗访力度。房产、公积金、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市本级2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情况进行明察暗访、实地抽查,对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企业,立即下发整改通知,责令限期整改,对整改不力的企业,将暂停预售和网签业务,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。
三是加快贷款发放速度。亳州市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,简化手续,提高审批效率,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要3个工作日内办结;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或抵押预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(抵押预告)登记手续;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在受理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,并在收到抵押(抵押预告)登记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,加强对各受托银行的监管,确保公积金贷款资金及时足额划转支付到位。